■ 議論風生
  因為要參加高考,這6名學生群毆教師而不被及時追究,那麼,明天還會發生什麼呢?主事者鼠目寸光地充當“和事老”,既違反了社會公德,也傷害了教育的本質。
  5月30日,長武縣中學6名高三學生圍毆一名50歲老師,手段凶狠,將三根拖把棍打斷,造成老師頭部受傷。毆打老師的原因,僅僅是該教師嚴厲制止他們撕書從樓上拋灑(據6月2日《華商報》)。
  高三畢業生臨考前撕毀學習材料,這幾年因為傳播手段發達,競相仿效,從一些地區的“高考加工廠”“高考集中營”蔓延到很多城市。此舉非但沒有應有的社會批評,反而得到不少“理解”。比如,認為應當允許學生髮泄以“減壓”,認為僅僅是“青春的野性”;同時,也有人稱贊校園防火工作做得好,贊賞學校對學生寬容,等等。
  我對此感到不解。教育的目的是培養合格的公民,培養文明人,學校教育的底線究竟在哪裡?社會究竟應當用什麼標準去衡量學校教育?在追求文明的法治社會,人們對教育應當有理性的思考,努力去改變不合理的現象,而不能認為“我付出了”“我吃苦了”就可以為所欲為。
  從該事件報道的細節看,打人的學生肆無忌憚,冷酷殘忍,如果不是被老師們制止,有可能造成更嚴重的傷害。不能忽視這樣的現象,因為多年應試教育形成的競爭扭曲、毀壞了社會價值觀,讓一些學校的教育失範,教師的教育行為違反常規,部分青少年承受了本不該由他們擔負的重壓,於是喪失理想,變得自私冷漠;而學校的德育標準隨之下降,放任自流。
  事件起因仍需調查,我們不能排除該校管理和教育中有失誤之處。教育行政部門在考核中往往重視升學指標,以之為政績,而不問學校的法治教育,社會往往也只看考試升學率,而不關註校紀校風。如果能真正嚴格地考查學校工作,有可能發現,一些學校從行政管理到教學行為,從學校、教師與社會的各種關係,到處都存在違法現象。學生在烏煙瘴氣的環境中耳濡目染,“打個把人”,自然不算事。
  這次學生毆打教師的行為如何定性,目前暫無消息。報道說“為了不影響這6名學生參加高考,經過教育局和學校協調”,被打致傷的曹老師“已答應暫時不報警,等高考結束再處理”——因為要參加高考,這6名已到刑事責任年齡的學生群毆教師而不被及時追究,那麼,明天還會發生什麼呢?
  主事者鼠目寸光地充當“和事老”,既違反了社會公德,也傷害了教育的本質。學校教育喪失基本倫理,容忍學生違法,把這樣的人“培養”成“大學生”,這就是學校對社會的奉獻嗎?
  把學生教到能群毆教師,並“暫不報警”,他們可能忘了:還有幾千學生在學校看著呢。該地教育主管部門和學校的這種“協調”基於什麼樣的教育原則,實在匪夷所思。
  □吳非(著名雜文家、江蘇省特級教師)  (原標題:群毆老師,豈能“為高考不報警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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